破 產 保 護

忠正法律事務所長期辦理台灣破產法、破產保護、聲請破產及申請破產相關案件,協助公司、企業負責人、連帶保證人及個人了解破產條件、破產好處、破產的後果、破產的影響、破產的限制、破產的信用問題,以及如何透過破產處理債務、依法免除債務。本頁整理破產制度與聲請破產流程,並連結破產問答、台灣破產問答及法院裁准破產案例,協助債務人取得完整資訊。

何謂破產?台灣破產法如何協助債務人處理債務?

破產制度係指當債務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負債時,依照台灣破產法透過法院程序,將債務人所有資產公平地分配予各債權人,而使債務人所有負債得以依法免除之制度。透過破產保護,一方面使全體債權人就債務人之資產均有公平受償之權利,另一方面透過債務免除之方式使債務人得有重建更生之機會。

聲請破產、申請破產的時機

  1. 資產不足清償負債。
  2. 公司經營狀況不佳,無欲繼續經營者。

聲請破產的要件與破產條件

  1. 負債須大於資產
  2. 須有兩個以上的債權人

聲請破產、申請破產的流程

  1. 向法院提出破產聲請。
  2. 法院審理調查(含開庭)。
  3. 法院准予宣告破產,並選任破產管理人。
  4. 召開債權人會議。
  5. 進行破產執行程序(即分配資產程序)。
  6. 程序終結,免除所有債務。

破產好處:破產免除債務與重新開始

破產好處在於透過法院程序處理債務,以債務人剩餘之資產分配給各債權人,剩餘不足而未受清償的部份,債權人之請求權視為消滅。
(破產法第149條)亦即其餘尚欠之金額,依法均一筆勾銷,債權人不得再為追討,這也是許多債務人關心破產免除債務及台灣破產處理債務制度的重要原因。

破產問答與台灣破產法延伸閱讀

有鑑於目前破產宣告、台灣破產法、破產條件及破產的後果等相關資訊仍有不足,本所特針對一般民眾、公司企業、負責人及連帶保證人對於破產程序的疑問,擬定《破產問題集Q&A》及《破產法相關問題釋疑》,希望協助有債務困境者了解破產保護、台灣聲請破產、台灣申請破產、破產的影響、破產的限制、破產的信用及破產免除債務等重要問題,以利獲得更完整的債務清理資訊。
  • 點此參看《破產法問題集Q&A|聲請破產、破產條件完整解析》
  • 點此參看《破產法相關問題釋疑|破產好處、破產後果、破產限制與信用解析》
  • 點此參看《法院裁准破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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