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 產 案 例 實 例

年輕連帶保證人破產抗告成功案例|負債約1億餘元獲法院裁准宣告破產

更新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頁為忠正法律事務所實際承辦之破產案例。案例內容採匿名方式呈現,僅保留案件類型、負債金額、法院裁定日期及法院裁准破產結果,供有聲請破產、連帶保證人破產、破產聲請遭駁回及破產抗告需求之保證人與個人參考。
案例類型:年輕連帶保證人破產抗告成功案例
負債金額:約新臺幣1億餘元
案件結果:一審駁回,經忠正法律事務所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廢棄原裁定並發回更審,更審後法院裁定准予宣告破產
本案程序重點:
✔ 聲請人因擔任家族公司借款連帶保證人而背負高額債務
✔ 第一審法院原裁定駁回破產聲請
✔ 忠正法律事務所依法提起抗告
✔ 高等法院廢棄原裁定並發回地方法院更審
✔ 更審程序中,法院重新審查後最終裁定准予破產宣告

聲請人因擔任家族公司借款之連帶保證人,於相關公司因經濟不景氣及資金周轉不靈而無力清償債務後,須負擔龐大連帶保證債務。其債務本金高達約新臺幣1億餘元,每月薪資收入僅約新臺幣數萬元,明顯無法清償債務,因而委由本所向法院聲請破產宣告。

本案於第一審程序中,法院原裁定駁回破產聲請。忠正法律事務所分析原裁定理由後提起抗告。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有所違誤,遂廢棄原裁定並發回地方法院更為審理。案件發回更審後,本所持續協助聲請人補充資料並向法院加以說明。

更審法院最終認定,聲請人因連帶保證責任而負擔高額債務,而現有財產遠低於負債金額,已具備不能清償債務的事實,因此裁定准予宣告破產。

本案顯示,即使當事人年紀較輕、破產財團金額有限,且破產聲請曾遭第一審法院駁回,只要確實符合不能清償債務等破產要件,仍可透過抗告及更審程序爭取法院裁准宣告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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