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經銷公司主要經營鮮乳、乳製品等產品之經銷與代理業務,因販售通路廣泛,營運所需資金規模較大。嗣後因部分經銷產品銷售狀況不佳,且營運成本連年調漲,導致公司嚴重虧損,最終停止營業,無力清償銀行本息及往來廠商款項。
本案公司之負債約新臺幣4億5000萬元,但整體資產價值仍明顯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因而委由忠正法律事務所依法向法院聲請宣告破產,以透過破產程序清理公司債務。
法院審酌公司財產、負債金額、公司停止營業情形等狀況後,認定公司現有財產已不足清償債務,具有破產原因,因此裁定准予宣告破產。